政府打炒房!行政院預計於今(11)日通過,「房地合一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將調整短期持有定義,現行持有期間一年內課45%的重稅,延長為持有兩年內。
維護租稅公平 政院調整「短期持有」定義
行政院昨(10)日晚間表示,為了遏止逃漏及維護租稅公平,並抑制短期炒作房地產及維護居住正義,11日行政院將討論財政部所提「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與「房地合一稅」修正有關部分,會延長個人短期交易房屋、土地適用45%及35%稅率的持有期間,並明定當次交易按公告土地現值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始得自房屋、土地交易所得減除。
2年內買賣課稅45% 將設「日出條款」
行政院指出,修法後,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屋、土地的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屋、土地期間超過2年,未逾5年者,稅率為35%。持有房屋、土地期間超過5年,未逾10年者,稅率為20%,同時也會設立「日出條款」。
境外法人的相關規定也加重,行政院指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房屋、土地期間在2年以內者,稅率為45%;持有房屋、土地期間超過2年者,稅率為35%。
責任編輯/吳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