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民眾在過年期間喜歡放煙火爆竹慶祝,但千萬不要在不適合的地方違法施放。最近有網友在社群網站上傳停車場監視器影片,除夕夜當天,有人在合歡山武嶺亂放煙火,讓網友看了直呼好危險。
警方表示,國家公園內是嚴禁施放煙火爆竹的,如果釀成森林火警,可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30萬元,呼籲遊客不要觸法。
國家公園內亂放煙火 停車場監視器全都錄
過年期間,民眾不免俗放煙火慶祝,但卻有網友發現,除夕的深夜裡,有遊客在海拔3275公尺的合歡山武嶺施放煙火,明亮火光劃過天際很難不引人注目。
民眾認為,施放煙火會造成森林裡有火警的問題,同時也會有法律責任,尤其國家公園裡,本來就不是說「愛幹嘛就幹嘛」。
而畫面在網路曝光後,也引來網友撻伐,表示去年中秋節也有人違法施放,實在無法理解,明明就有公告嚴禁煙火,卻還是執意要放,若是一直貪圖有趣,而造成高山大火,那可不是在開玩笑。
亂放煙火若釀火 最重處2年徒刑併科2萬
仁愛分局副分局長涂瑞湮表示,國家公園內禁止施放煙火爆竹,如果釀成火警,依據《森林法》53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呼籲遊客不要玩火觸法。
國家公園禁止施放煙火爆竹有法可循,除了可依《國家公園法》處以新台幣1500元到3000元罰鍰,若不慎引發森林火災,也可依《森林法》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30萬元。
民眾在國家公園內任意施放煙火,就怕最近天氣乾燥、風勢強勁,萬一引燃箭竹林,導致山林火警,後果恐怕不堪設想。
南投/曾如成、陶怡軒、林益新 責任編輯/李成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