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基金案,趕在農曆年節前,於今(9)日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證交法等罪,起訴勞金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等12人,宣告沒收不法所得,並建請法官對游迺文等人從重量刑。游迺文目前還在收押中,上午將移審台北地院,由法院召開延押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禁見。
接受高檔飯局 令券商拉抬特定股票炒股
勞金局國內投資組前組長游迺文被指控,涉嫌要求群益證券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謝志英、統一投信資深副總經理闕志昌等人,利用公司資金進場大量買進遠百股票,讓寶佳資產公司執行長唐楚烈等人出脫持股套現獲利。
檢廉追查發現,游迺文接受特定公司高層的高級餐飲,7、8月間開始替勞金局操盤下單的證券公司,並違反由交易員下單規定,直接透過證券業者以高於設定的價格買進遠百公司股票,涉嫌操縱股價。
此外,游迺文的月薪為10萬元,但在2012年9月至2020年9月間,每個月信用卡費用竟高達15到22萬元,這8年之間帳戶內陸續不明現金存入,累積金額高達900多萬元。
勞動基金弊案 北檢起訴游迺文等12人
北檢自去年11月起指揮廉政署展開多波搜索及約談行動,並聲押游迺文、唐楚烈、邱裕元、邱明強、劉建賢多人獲准,檢察官今天將全案偵結起訴。
責任編輯/朱怡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