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電軍」兩名成員在漢光演習中擔任「紅軍駭客」,被國防部移送法辦,結果以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自pixabay
「資通電軍」兩名成員在漢光演習中擔任「紅軍駭客」,被國防部移送法辦,結果以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自pixabay
  • 國軍「資通電軍」兩名成員擔任「紅軍駭客」,演習時成功取得國軍人事資料,結果被國防部移送法辦
  • 高檢署調查後認為,兩人是依法令所為的職務行為,予以不起訴處分

國軍第四軍種「資通電軍」的兩名成員,在漢光演習中擔任「紅軍駭客」,侵入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管理系統,取得國防部前部長馮世寬、前參謀總長李喜明等人事機密,結果被國防部移送法辦;經高檢署調查,認為兩人的駭侵動作是依法令所為的職務行為,以不起訴處分。

演習前先駭入刺探 國防部移送法辦

國防部在2017年五月的第三週進行漢光演習,「資通電軍」的黃姓軍官和鄧姓士官,兩人在期間扮演「紅軍駭客」,在該年5月的第一週和第二週進行「先期戰場經營階段」,也就是在演習前展開戰場經營,刺探敵方網站。

兩人在漢光演習期間,攻破國防部參謀本部人事參謀次長室管理系統,成功曲德國防部前部長馮世寬、前參謀總長李喜明等人事機密;帶國防部強硬將漢光演習期間定義在五月的第三週,認為兩人在非漢光演習期間侵駭國軍電腦,將兩名「駭客」移送法辦。

演練計畫不明確 菁英駭客被迫出走

高檢署調查後認為,兩人的行為雖符合妨害電腦使用與刺探搜集國防秘密罪,但是屬公務員依上級命令的職務行為,可不予處罰。

調查局也指出,全案爭議之處在於軍方漢光演習攻防演練計畫不夠明確,資通電軍是否能在演習期間外操作,並無白紙黑字寫明,在調查後對兩人給予不起訴處分。不過,此案爆發後,黃姓軍官已辦理退伍,國軍士氣也因此受挫。

責任編輯/林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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