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違停檢舉最多逾217萬件,民眾檢舉浮濫惹怨
  • 違停得舉證「駕駛不在車內」,一般檢舉難度恐增加
  • 舉證不易助長違規?交通部回應目前僅草案階段

交通違規亂象頻傳,但民眾拍照檢舉也衍生不少爭議,交通部為了減少這類爭議,已經草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相關修法,將明定民眾可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下修至16項,但有人憂心,這樣恐怕造成舉證不易,反而助長交通違規,對此交通部回應,目前僅是草案階段,檢舉交通違規項目,仍可以再做逐步調整。

2020警接598萬件檢舉違規 違規超車排第一

捷運站外小貨車暫停一旁運送貨物,或是計程車排隊等待載客,這些民眾日常可見的交通違規,除了警方開單外,也會有民眾拍照送件檢舉,讓曾接獲罰單的駕駛苦哈哈。

有汽車駕駛就說罰單上面寫被檢舉,如果是警察就算了,結果是檢舉達人,直呼「真的是很閒」,而在交通違規檢舉案件中,警方去年就接獲超過598萬件,闖紅燈件數排名第三,違規停車超過217萬件最多人檢舉,由於民眾浮濫檢舉很多,只要發現違規都可逕行檢舉,但匡列範圍大,導致檢舉數量多,連帶影響警方執法效率。

交通部路政司專委李昭賢就回應表示,惡意性檢舉這個部分應該考慮比例原則,制度基本上有正面意義,只是確實也造成很多對立的問題。

民眾檢舉規則變難 民質疑:讓駕駛鑽漏洞?

對此,交通部草擬條文修法,未來民眾可以檢舉的交通違規項目剩下闖紅燈、違規停車以及不禮讓救護車等等,總共16項,但違規停車還得舉證駕駛不在車內,加上消防栓旁違規停車、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等沒有被列入,讓外界質疑,檢舉難度恐怕增加恐怕讓違規駕駛鑽漏洞。

計程車駕駛就說若條文修法落實,殺傷力會降低很多,畢竟計程車時常面臨違停問題,不過交通部說,目前還在草案階段,之後還會逐步調整。明定交通檢舉違規項目是好是壞,用路人都有不同看法,怎樣的修法能夠兩全其美,再再考驗交通部智慧。

台北/陳子揚、張士奎 責任編輯/張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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