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議員潘懷宗涉詐領助理費300萬,遭士林地檢署聲押。圖:翻攝自潘懷宗臉書
北市議員潘懷宗涉詐領助理費300萬,遭士林地檢署聲押。圖:翻攝自潘懷宗臉書
  •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以人頭詐領助理費,並挪作私用,初估金額至少新台幣300萬元
  • 士林地檢署經搜索約談潘懷宗等7人後,向法院聲請羈押潘懷宗與陳姓辦公室主任

台北市議員潘懷宗涉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初估金額至少新台幣300萬元。士林地檢署昨(27)日搜索約談潘懷宗等7人,因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嫌,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潘懷宗與陳姓辦公室主任。

士檢表示,109年接獲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函報,指稱台北市議員潘懷宗及其陳姓辦公室主任疑似詐領助理費,即立案偵辦。

經長期蒐證後,士檢主任檢察官陳銘鋒及檢察官林士淳,昨天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及檢察事務官,持搜索票執行6處搜索,扣押行動電話、存摺等相關證據,並通知潘懷宗等7名被告及4名證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發現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於民國97年至109年間,先後以人頭詐領公費助理薪資後挪作私用,初估詐領金額至少約300萬元,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重大。

檢察官認為,潘懷宗及陳姓辦公室主任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的情形,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均經逮捕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認尚無羈押必要,諭知交保或請回,檢察官將就相關事證持續調查釐清。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林均

正在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