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認定長榮航空未善盡查核追蹤責任,重罰100萬元。圖:台視新聞
交通部認定長榮航空未善盡查核追蹤責任,重罰100萬元。圖:台視新聞
  • 交通部認定長榮航空未善盡查核追蹤責任,以法定最高上限,重罰100萬元
  • 交通部稱將優先要求航空公司確實執行現行防疫措施,並責成民航局加強監督管理

長榮紐西蘭籍機師(案765)違反防疫規定,導致台灣253天的本土個案防線失守,交通部民航局正著手尋找法源對長榮航空開法。今(24)日認定,長榮航空未善盡查核追蹤責任,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以法定最高上限,重罰100萬元。

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規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另於第16條規定,若有違反相關應變處置措施的情形,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紐籍機師導致台灣再出現本土個案一事,引起台灣民眾恐慌,該名機師除了將面對《傳染病防治法》罰則外,交通部長林佳龍更指示其主管機關長榮航空未確實要求機組人員落實防疫規定及未善盡追蹤責任,「從嚴認定」。故今下午拍板定案,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6條之規定,對長榮航空開罰,處以最高上限100萬元罰鍰。

關於航空業機組人員防疫措施加嚴,交通部稱將優先要求航空公司確實執行現行防疫措施,並責成民航局加強監督管理,同時研商進一步加嚴措施,盡速送指揮中心審核後實施。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胡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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