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炒股案持續延燒,檢調追查發現,統一投信公司的資深副總經理闕志昌接獲指示,利用勞動基金進場炒作遠百股票,檢調約談統一投信資深副總等4人,訊後認為4人涉犯重罪,並在被拘提前,刪除手機訊息,有湮滅證據、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4人昨(22)日晚間都被裁定交保,其中資深副總以最高金額250萬元交保。
涉受游迺文指使 統一投信副總買進遠百股票
「統一投信」涉勞動部勞動基金炒股案,檢調21日發動第4波搜索,大規模搜索住家、公司等3個處所後,將資深副總經理闕志昌、基金經理人郭士慶、孫民承和研究員俞建業,共4人列為被告,21日深夜移送北檢漏夜偵訊,22日凌晨依涉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22日晚間,4人皆被裁定交保。
涉案4人皆交保 限制出境、住居
法官22日深夜裁定表示,除背信罪嫌重大以外,其餘罪嫌檢方舉證不足,雖有勾串之虞,但具保足以替代羈押;裁定資深副總經理闕志昌250萬元、基金經理人孫民承200萬元、郭士慶80萬元、研究員俞建業30萬元交保。
裁定中指出,4人限制出境、限制住居,亦命4人不得在本案偵結前,與共同被告和公司相關人員討論本案案情,若有違反,將構成羈押理由。
法官裁定:雖有勾串之虞但具保已足
裁定中也指出,闕志昌4人涉嫌刑法背信罪、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嫌疑重大,但4人皆有固定工作、居住所與須扶養的人,檢方未能證明有逃亡動機和意圖,無逃亡之虞;4人供述有出入,闕志昌甚至刪除手機通訊內容,足以認定有勾串之虞。
而4人所涉犯罪固然危害我國勞動基金利益,雖有羈押原因,但考量已查扣相關事證,4人供述雖有部分不符,但也都已明確供述,審酌目前偵辦進度、犯案手法、買賣股數、損害金額等,經斟酌比例原則後,認為應可以「足額」的保證金以及限制住居等處分,來替代羈押,因此裁定交保。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吳東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