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到小琉球潛水,伸手觸碰海龜。圖:台視新聞
遊客到小琉球潛水,伸手觸碰海龜。圖:台視新聞
  • 國慶(10)當天,有遊客到小琉球龍蝦洞潛水,教練全程圍在前方,有人趁他一個不注意伸手觸摸海龜,被教練馬上阻止
  • 如果真的觸碰到海龜,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

國慶(10)當天,有遊客到小琉球龍蝦洞潛水,看看海底世界,就怕發生觸碰海龜事件,教練全程圍在前方,沒想到有人還是趁他一個不注意伸手,看到這一幕,教練緊急出手拍掉阻止。其實騷擾、碰觸海龜是已經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將會被開罰6到30萬元,目前相關單位已經介入調查,要讓這個民眾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連假加強廣播禁摸海龜 仍有民眾不守規定

國慶連假在小琉球龍蝦洞彩虹旗沙地,海巡人員加派人手宣導野生動物保育法,不過還是有人不遵守規定,觸碰海龜,所幸教練緊急出手阻止。事後看到整個過程的民眾,也在臉書上發文,先是大讚教練的做法,更苦口婆心要大家注意,千萬別在觸碰,否則有一天,海龜真的消失了,後果可是不堪設想。

今年已10起!盼宣導提升民眾海洋保育觀念

光是今年,小琉球就已經發生10多起騷擾海龜事件,相關單位只能透過不斷宣導,希望能提升民眾對海洋生態的保育觀念。杉福安檢所副所長陳壬穎指出,昨(11)日晚間尚無發現,疑似觸摸海龜遊客,該案也持續調查中,如有違法觸摸等行為,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

屏東/蘇世偉 責任編輯/胡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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