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昨(3)日表示,電商辨認修正為「認平台」方式。圖:台視新聞
經濟部昨(3)日表示,電商辨認修正為「認平台」方式。圖:台視新聞
  • 振興三倍券以「認平台」方式辨識網購通路是否可使用
  • 行政院強調,政策「沒有轉彎」,是希望在限制的過程中用更好的方法改進

行政院日前宣布「振興三倍券」於7月15日啟用,但三倍券的使用範圍則有11大類不適用,包括電商網購、卡費、繳稅等,其中兩大外送平台同屬電商平台業,亦不能使用。不過,經濟部昨(3)日再修正以「認平台」方式,由文化部、教育部所提出的「藝文、體育、旅遊券售票網白名單」為基準,不在名單內的網購通路則全部排除。

三倍券禁電商?經濟部:改「認平台」,白名單網站可使用

振興三倍券方案的規範中,其中一項「電商網購」不得使用,但有部分實體店家同時擁有網路平台,界定範疇較為模糊。因此經濟部方面原以「認統一編號」的方式來辨認是否為電商,改由文化部及教育部等部會所提出的「白名單」售票網站為基準,若在名單內的網站消費,即可使用三倍券,反之則不得使用。

三倍券大轉彎 行政院:限制的過程中用更好方法改進

不過,針對三倍券政策改變,外界質疑是「大轉彎」,行政院發言人丁怡銘今(4)日回應「其實沒有轉彎」,為幫助受創產業,三倍券將體育、藝文、展覽活動都列入適用範圍,希望在限制的過程中用更好的方法改進。

經濟部次長林全能也強調,這是「嚴重誤解」。他表示,三倍券的精神是鼓勵民眾出來進行實體消費,在這樣的原則下,有幾大類可在電商平台購票,但會進行實體體驗。執行細節方面,林全能則解釋,還在討論階段,並未涉及所謂政策變更。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張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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