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高雄市長韓國瑜辦公室驚傳偷竊,嫌犯竟是前市長陳菊的攝影官吳建鴻,隨後被高雄地檢署依竊盜罪、侵入建築物等罪起訴,昨(25)日判決結果出爐,吳男被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也可上訴。
吳男因行竊 被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
儘管開庭時,吳男說詞反覆,聲稱不記得偷過什麼東西,但最後高雄地方法院還是依4次確定行竊,各判3個月有期徒刑,而最後遭逮為行竊未遂,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共合併執行10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檢方調查 吳男闖韓辦行竊5次
根據檢方調查,吳男從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接連5次闖入高雄市長辦公室偷竊,其中贓物包刮總統紅包袋、花燈、春聯等,共136件物品,直到第5次才被市府工作人員發現,報警處理。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林庭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