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扁小子」黃琪詐欺前科累累,台北法院判處1月2個月徒刑。
「騙扁小子」黃琪詐欺前科累累,台北法院判處1月2個月徒刑。
  • 2016年黃琪涉嫌假冒國泰千金的親戚,台北法院今(19日)判處1年2個月徒刑

騙扁少年黃琪再度行騙!2016年黃琪涉嫌假冒國泰千金的親戚,要求車商提供免費試車,還誆稱是銀行投資教父宋學仁的秘書對券商行騙,今天(19日)上午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黃琪偽造文書罪及詐欺罪名成立,判他一年兩個月徒刑。

黃琪本名黃照岡,今年28歲,多年前就以塔羅牌騙倒前總統陳水扁,有「騙扁小子」之稱。2016年黃琪再度假冒國泰千金蔡佳玲親戚名義,向車商奧迪要求試乘新款名車;不僅如此,黃琪再假冒藝人張清芳丈夫「銀行投資教父」宋學仁的秘書,向凱基銀行謊稱自己要代為操作期貨,並要求銀行提供手續費優惠得逞。

兩起案件台北地檢署依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將黃琪起訴。今(19日)黃琪判決出爐,台北地方法院判處1年2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此外,偽造文書部分另判4月,得易科罰金,而非法所取得的4萬元沒收。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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