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控制疫情蔓延,將公布確診個案資料。圖:台視新聞
今(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控制疫情蔓延,將公布確診個案資料。圖:台視新聞
  • 為控制疫情蔓延,將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傳染病防治法》為原則,公布確診個案資料

隨國內武漢肺炎確診個案持續增加,今(1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為控制疫情蔓延,將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5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7條,及《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為原則,公布確診個案資料。

有關於武漢肺炎確診個案資料發布原則依據,包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5條,政府資訊應依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與《傳染病防治法》第7條,主管機關應實施各項調查及有效預防措施,以防止傳染病發生;傳染病已發生或流行時,應儘速控制,防止其蔓延。

此外,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時,以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之姓名、病歷及病史等有關資料者,不得洩漏。惟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8條第2項,於防疫期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避免疫情擴散,得指示對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人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人資料,或為其他必要之防治控制措施或處置。

為防治及控制傳染病蔓延,以保障全體國民健康為前提,指揮中心將依據上述原則進行確診個案資料發布;請民眾收到未經證實的資訊時切勿轉傳,避免觸法及影響防治工作。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也表示,依法可公開個資會公開,但職業方面不在此限,目前內部研議,若個案的工作類型與公眾相關,也傾向會公開。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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