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憲兵軍種隸屬於陸軍,是具有軍法及司法警察權力的執法部隊,因為有著執法權,並且有指揮、人事、後勤補給系統,所以具備「情報性、警察性、警備性、戰鬥性」四種特性。


憲兵不隸屬於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原直屬於國防部憲兵司令部,在1932年1月16日成立於南京,2013年起憲兵司令部降編為國防部參謀本部的憲兵指揮部。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胡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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