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科技前董事長曾志新殺人案,一審判決出爐,遭判無期徒刑。去年3月曾志新在公司談判時持刀刺梁姓技術長9刀致死,再吞刀自戕,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30)日宣判,曾志新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雲云科技前董事長曾志新因懷疑梁姓技術長竊取公司機密,於去年3月在公司談判時持刀刺技術長9刀致死,自己再吞刀自傷。28日辯論終結,曾志新認罪,表示自己罪該萬死,也知道錢與股票無法挽回生命,但希望大家不要相信他是個霸凌員工的老闆,之後會在監獄好好服刑反省,希望法官給他一次改過自新機會。
檢方依殺人罪求處無期徒刑,曾志新的律師說願賠償雲云股票及現金約4千萬元,請求合議庭判有期徒刑10年。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今(30)日宣判,依殺人罪判處曾志新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曾志新與梁姓技術長不和許久,之後曾志新萌生殺意,去年2月底購買1把主廚刀放置公司的櫃子內。案發當天,曾志新發現梁姓技術長發布的萬字公司評論,又得知他要離職,趁在會議室辦理交接離職事宜時,持刀朝被害人背後朝頭、背、頸部等身體部位猛刺至少9刀,隨後自殘,被在場其餘人制止,但梁姓技術長傷重不治。
法官認為,曾志新出於自身猜忌心態,趁其不備殺人犯案,且同事阻擋時他仍持續攻擊,手段兇殘。法官審酌曾志新雖於案發時有適應障礙症合併焦慮與憂鬱情緒、事後已與被害人家屬成立調解,但未獲家屬原諒等情,判決被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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