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推「國民運動法」!體育班走入歷史 建置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

行政院通過運動部擬具的「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圖/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今(3)日通過運動部擬具的「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將法案名稱修正為「國民運動法」,除了修法建構不適任教練的查詢系統,更推出體育班轉型,因此國小體育班即將走入歷史;行政院長卓榮泰也說明,為了保障國小學生運動員正常學習,因此國小體育班未來不再增設新班。

此次草案新增「適應運動」、「運動教練、運動裁判及運動專業人員」、「運動產業及運動文化」與「國際運動」等專章,以落實競技運動全民化、社區運動產業化以及運動外交,形塑多元平權的運動文化,促進社會包容及環境永續發展。

針對體育班轉型,卓榮泰指出,將現有的國小體育班朝向社團化、社區化發展,以平衡學習與訓練,避免過早進行高強度專項訓練;他也表示,教育部與運動部應積極研議,明年1月1日起的學校體育業務銜接,並於今年底提報體育班轉型計畫。

修法內容也包含建置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將性侵害、嚴重霸凌、體罰或授意選手使用禁藥等行為列為「消極資格」,並提升至法律位階,且未來學校、家長及企業均能透過查詢系統上網查核,即時將不適任人員阻絕在運動場域外。

同時也新增了「適應運動」專章,未來各級政府將編列專款預算,提供無障礙運動場地、設備、輔具支持與專業人員協助,落實運動平權;也鼓勵一般的運動賽事和活動增設「共融參賽組別」,以運動促進社會共融共好。

此外還有「運動產業發展」,明定各級主管機關應促進運動產業創新、培育人才等,健全運動產業的發展,促進多元資金挹注;以及推動「運動外交」,未來將以大型國際賽事為核心平臺,積極推動重要賽事在台灣舉辦,藉此強化台灣的全球能見度。

最後,卓榮泰期望,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運動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及社會各界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修法程序,展現政府重視推廣國民運動、促進全民健康的決心。

編輯/賀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