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廠長陳明榮交保遭撤銷 地院改裁羈押禁見
中聯油脂致癌物超標案,煉油廠廠長陳明榮7月23日遭到檢方聲請羈押,但地院裁定加保100萬元並限制住居,檢察官認為有羈押必要提起抗告,經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重裁,今(1)日上午召開羈押庭,裁定陳男羈押禁見。
中檢7月初起偵辦中聯油脂案,至今已經發動三波搜索,其中對中聯油脂總經理余凌冲聲押禁見,地院原裁定2000萬交保經檢方抗告,改裁定羈押禁見,又對泰山公司前任沈姓總經理、現任蔡姓總經理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在搜索行動中,認陳明榮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羈押原因及必要因此聲請羈押禁見,中院認為已配合調查裁定加保100萬元,檢方抗告,台中高分院審理後發回重裁,中院今裁定羈押禁見。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