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青安3.0!未滿50歲可貸.婚育家庭額度更高 四大優化一次看
行政院今(16)日召開院會,會中正式拍板通過「青安3.0」,以「減輕負擔、快樂婚育、精準對象、完善機制」四大面向進行優化,包括利息補貼續辦、調增婚育家庭貸款額度、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等申貸資格條件,持續辦理跨部會資料勾稽查核未合規定案件,支持民眾購屋自住,並將在今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
財政部表示,青安貸款由公股銀行以自有資金辦理,自99年12月1日推動至115年6月底止,協助無自有住宅家庭逾51萬戶,其中青安2.0核貸17萬餘戶,民眾申辦踴躍,成效良好。為持續協助民眾購屋自住,青安3.0依照院長卓榮泰指示,以青年居住正義為考量,設定更周延條件及監管方式,並增加對婚育家庭支持。
財政部指出,青安3.0精進重點有四項,首先是新增年齡、所得及房屋總價的資格條件,包含借款人申貸時未滿50歲,且申貸年齡加計核貸年限,合計不得超過80;借款人本人年所得總額不得超過新台幣200萬元;借款人購買住宅鑑價或買賣總價均不超過規定額度,台北市為3500萬元、新北市及新竹縣(市)為2500萬元、其他縣市則為2000萬元。
第二,提高婚育家庭貸款額度,於申請日前2年內完成結婚登記的新婚家庭,貸款額度最高1200萬元;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額度最高1500萬元。
第三,利息補貼續辦,為持續減輕無自有住宅家庭初期購屋負擔,所有貸戶均享有滿3年利息補貼2碼,包括政府(內政部住宅基金)補貼1.5碼及公股銀行減收半碼,滿3年的次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補貼期滿後回復原貸款利率,以降低利息回歸市場機制的衝擊。
另外,112年7月31日以前撥貸案件,自112年8月1日起算利息補貼已滿3年,因此自115年8月1日起每年補貼減少半碼,以一段式機動利率計息方式為例,自115年8月1日起補貼後的利率將自1.775%調整為1.9%;112年8月1日起撥貸案件(即青安2.0及青安3.0),自撥貸日起算利息補貼期間。
第四,限貸一次及違規查核,維持限貸一次防杜短期投機行為,貸款人自住切結,並持續跨部會資料勾稽查核未符自住用途,追回溢領之補貼利息,確保政府資源合理運用。
財政部說明,青安3.0申辦期間自115年8月1日至118年7月31日止,借款人於115年7月31日前申辦青安2.0尚未撥款者,如果符合婚育家庭資格,包含本人結婚、或本人或配偶孕有胎兒,得提供證明文件,向公股銀行撤案重新申請青安3.0方案,但是選擇後就不得變更。
財政部強調,青安貸款是健全房市政策的一環,支持無自有住宅民眾購屋自住安居,與內政部租金補貼及社會住宅等措施相輔相成,並配合人口對策新戰略支持婚育家庭。財政部將督導公股銀行積極辦理,協助民眾購屋自住安居成家,減輕民眾購屋負擔,落實居住正義。
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