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油案再開罰!泰山涉知情未報、規避調查 彰縣重罰600萬
中聯油脂食安風暴持續延燒,彰化縣衛生局今(7)日認定,泰山公司明知上游台中市中聯油脂問題油品資訊,卻未依規定即時通報主管機關,且在衛生局稽查時未完整交代相關過程,涉及延遲通報及規避調查兩項違規,依法裁罰600萬元。
彰化縣衛生局指出,泰山公司於6月15日參加中聯油脂召開的品保聯繫會議時,已知悉上游油品來源中聯油脂於4月4日製造、4月8日至4月9日出貨的315號沙拉油油槽問題油品相關資訊,卻未即時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此外,彰化縣衛生局於7月1日稽查時,泰山公司亦未完整說明問題油品的發現及處理過程。衛生局認定,泰山公司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41條規定,並依第47條裁處600萬元罰鍰。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