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前檢察官林渝鈞涉放高利貸「海撈4000萬」遭起訴重利等4罪

前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渝鈞涉於2022年至2025年間,以人頭帳戶向高姓包商放高利貸逾1億元,並疑透過假離婚與白手套規避財產申報及洗錢,甚至涉嫌濫用職權逼迫債務人簽署優先清償合約。基隆地檢署今(23)日偵結,依重利等罪起訴林渝鈞等4人。

檢方指出,高姓男子自2020年起在基隆地區承攬工程,因資金周轉不靈陷入財務困境,高男曾至董姓男子經營的歌唱場所消費而結識對方,董男於2021年至2025年間多次借款給高男,約定年利率31.6%至60%不等,共收取利息116萬餘元。

林渝鈞因介紹妻子蔣女至高男實際經營的公司任職而認識高男,並從董男口中得知高男急需資金周轉,為牟取放貸利益,同時掩飾身為檢察官從事非法放貸行為,林渝鈞透過董男牽線,借用鍾姓友人名義,於2022年至2024年間放貸給高男,約定年利率60%至84%,共收取利息354萬餘元,其中支付董男仲介費6萬元、鍾男人頭費14萬餘元。

檢方進一步查出,林渝鈞與蔣女於2022年至2025年間,向親友及身分不詳人士以較低利率借款,或以投資名義募集資金,再轉手高利放貸給高男,收取年利率42%至60%,期間放貸總額高達1億餘元,收取利息超過3948萬元。

為掩飾犯行,林渝鈞除於2022年至2025年間辦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時,未如實申報與高男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外,還於2024年9月與蔣女辦理假離婚,藉此規避申報配偶財產。

檢方指出,高男於2025年9月已無力償還債務,林渝鈞為確保債權,要求高男接受其提出的償債方案,安排高男至其以他人名義設立的公司承攬工程,並要求工程款優先清償債務,林渝鈞更涉嫌利用公務員職權脅迫高男簽署相關合約,但高男最終並未簽署。

基隆地檢署表示,2025年底察覺林渝鈞行為異常後,主動分案偵辦,在今年2月25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廉政署執行搜索,並於隔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歷經近4個月偵辦,全案於今日偵查終結。

檢方依刑法重利罪起訴林渝鈞、蔣女、鍾男及董男;林渝鈞、蔣女及鍾男另涉犯《洗錢防制法》洗錢罪;林渝鈞與蔣女辦理假離婚登記部分,涉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林渝鈞涉嫌利用職權脅迫高男簽署償債合約,則另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犯強制罪。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