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內鬼案 東京威力不上訴確定賠1億、支付公庫5千萬
台積電內鬼案,智慧法院一審依國家安全法等罪,判處工程師陳力銘10年,另外3名工程師各判處2至6年不等徒刑。台灣高檢署智財分署決定不提上訴,法人東京威力科創公司也不上訴,將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賠償台積電1億元,並支付公庫5千萬。
台積電內鬼案,智慧財產與商業法院依照國安法等罪,上個月重判。高檢署智財分署認為,法院判決和檢方見解一致,判決罪刑相當、量刑妥適,不提上訴。
東京威力科創公司也在5/19號確定不提上訴,因此東京威力要在判確定的一年之內,賠給台積電1億元,並且支付公庫5千萬,案件才會緩刑3年。
陳力銘、陳韋傑、盧怡尹提上訴 二審恐再掀攻防
前台積電工程師陳力銘轉職東京威力科創後,找前同事幫忙竊密,重判10年;工程師陳韋傑用手機偷拍數十張2奈米製程原料、設備與技術資料,判刑6年;東京威力科創的行銷經理盧怡尹涉嫌滅證,判10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100萬,三人確定都已經提出上訴。
台積電2奈米製程技術,一審法院認定攸關台灣半導體產業競爭力,是國家戰略等級核心技術,超越竊取一般的商業機密,所以重判。進入二審勢必再掀攻防,更引關注。
台北/李若慈、楊文豪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