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制定「醫事機構錄影指引」 5類高隱私空間禁拍
醫美診所針孔偷拍事件引發關注,北市衛生局進一步制定相關指引,嚴禁使用密錄或採用任何形式偽裝、隱藏針孔設備,涉及隱私保障要求更高的診間、診療室等高度隱私空間,原則上不得錄音錄影。指引也明確規範適用法規依據、行政作業標準流程、違規責任提醒等,希望能兼顧病人隱私、醫護安全與醫療管理需要。
對於近期傳出連鎖醫美診所系統性針孔偷拍的惡劣事件,北市衛生局除已對愛爾麗集團的「愛爾麗診所(大安店)」、「南京愛爾麗診所」,以及光澤集團位於北市的「光澤診所(忠孝店)」,裁罰合計175萬,並均即刻勒令停業6個月外,也進一步從制度面制定「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轄管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及管理行政指引」。
衛生局表示,該指引明確規範醫事機構錄影設備設置及管理的適用法規依據、機構內各種區域設置錄影設備的原則、行政作業標準流程、違規責任提醒,提供台北市各醫事機構在設置相關設備時有所依循,達到兼顧病人隱私、醫護安全與醫療管理需要。
指引中說明,醫事機構應依據空間隱私程度,採取不同的設置原則,但嚴禁使用密錄或採用任何形式偽裝、隱藏的針孔設備,涉及私密部位理學檢查、醫美療程等隱私保障要求更高的診間、診療室、檢查室、手術室、病房等,屬於高度隱私空間,原則上不得錄音錄影。
若有例外,則需符合「特定必要目的」,包含基於醫療照護必要處置或教學目的,得允拍攝局部部位,且應於每次療程施作前告知病人,含個資法應告知事項、資料存取保存管理等,並逐次取得病人書面同意。
衛生局強調,市府秉持醫療隱私維護零容忍的態度,保障市民就醫的各項權益,將持續透過常態性與無預警稽查,監督各醫療機構落實隱私維護,若查獲任何違法侵害民眾隱私事證,也積極進行行政調查,同步移請檢警單位進一步司法調查外,對查有違反醫療相關法規情事者,也將予以最嚴厲的行政處分。
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