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機回台太興奮?姊妹機艙狂講電話 違反航空法下場曝

搭飛機注意!一對彭姓姊妹去年10月從韓國搭機返台,在航班尚未落地前,2人竟同時用手機LINE通訊軟體講電話,被同班機旅客發現後報警。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2人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各處罰金2萬元,本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0月31日晚間,彭姓姊妹搭乘空中巴士A321,從韓國釜山飛往桃園機場,在桃園上空飛行期間,兩人緊鄰而坐,但沒有互相交談,反而是同時用各自的手機講電話,被同班機乘客發現後報警。最後法官審結,各處2萬元罰金。

姊妹在飛機落地前打電話,遭處2萬元罰金。圖/台視新聞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43條之2,航空器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但經民航局公告並經機長許可使用者不在此限,若違反規定,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航空法規定,飛航中不得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圖非當事航班/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陳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