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食翁遭搶錢、被逼吃肉 2惡煞縱火奪命判無期

新北市淡水前年12月發生一起駭人命案,長期失業的男子林志銘與友人曾鈺偉,涉嫌向蔡姓老翁強索生活費未果後,竟潑灑汽油縱火,導致對方傷重不治。士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8)日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兩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回顧案情,當時淡水一處公寓發生火警,警方與消防人員到場後,發現蔡姓老翁全身嚴重燒燙傷,送醫後不治,而林志銘與曾鈺偉也因燒燙傷逃到1樓求救。檢警事後追查發現,整起事件並非單純火警,而是一起縱火殺人案。

案發當天上午7點多,林志銘偷取一間燒臘店門口的五花肉,隨後與曾鈺偉在公寓公共空間烤肉。期間兩人找上蔡姓鄰居,自稱認識黑道大哥,並向對方強索400元生活費,還強迫長期吃素的蔡姓老翁吃肉,稱是「回饋」。

2人稱認識黑道,搶劫老翁後還逼他吃肉。圖/台視新聞

同日下午2點多,兩人再度前往蔡姓老翁住處討錢,但因對方無力給付、不敢開門,兩人竟強行踹門闖入,並朝屋內潑灑汽油後點火,造成蔡姓老翁重傷身亡。

法院審理期間,林志銘與曾鈺偉被指態度輕浮。合議庭認為,兩人犯案手段極其殘忍,漠視他人生命,最終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