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購特別條例表決 通過藍白7800億版本

藍白7800億軍購修正動議以59:51票通過。圖/翻攝自立院IVOD

軍購特別條例經過4次朝野協商破局後,藍白決議共推7800億版本,提出再修正動議,立法院院會今(8)日針對軍購特別條例進行表決,攸關「軍購項目」、「軍購預算上限」的修正動議以59:51票通過,軍購預算上限拍板定為7800億元。行政院於條例通過後1個月內提出相關專報,經立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並於2個月內送立院審議。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根據修正動議內容,已取得發價書的5項軍購案,包括M109A7自走砲、海馬士多管火箭飛彈系統、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標槍反甲飛彈及拖式2B反甲飛彈等,這部分的預算上限為3000億元。

至於美國政府於條例施行後一年內同意出售的軍購項目,包括軟、硬殺混合反制無人機系統、各型反彈道及防空飛彈、中低空防空系統,以及反甲飛彈戰備存量補充案等,則須待美方正式同意售予後,再依發價書內容編列預算,預算上限為4800億元。

三讀條文明定,相關經費將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且未經立法院同意,不得任意流用項目預算。軍購預算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仍須經立法院同意後,才能分期編列與審議後續預算。

條文規定,行政院須於條例通過後1個月內,針對第一批軍購發價書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經立法院同意後,才能編列預算案;第二批軍購預算案也比照辦理。在立法院同意專案報告後,行政院須於2個月內將第一期特別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責任編輯/陳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