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製炸彈不等於要犯案」 嘉義金虎爺遶境爆炸主嫌二審改判28年

嘉義金虎爺2023年遶境活動發生爆炸,造成29人受傷,主嫌趙偉志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但二審逆轉,法官認為無法證明他在製造炸彈當下,就具有提供犯罪使用的意圖,因此改依非法製造爆裂物,以及殺人未遂等罪,從無期改判為2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一審認定預謀型無差別攻擊 遭判無期徒刑

舞台側邊突然爆炸,冒出白煙,現場一陣凌亂,嘉義市金虎爺遶境晚會2023年發生重大爆炸,造成29人受傷,其中包括兒童與少年。如今案件更二審結果逆轉,主嫌趙偉志從一審無期徒刑改判合併執行2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追查發現,趙偉志長期蒐集國內外爆炸案資料,還搜尋製造爆裂物筆記、結構圖,住處更查扣大量火藥原料,爆炸威力超過10顆手榴彈裝藥量。一審認定他屬於「預謀型」無差別攻擊,犯罪手段冷酷,為了犯罪而製造炸彈,因此重判。

依非法製造爆裂物等罪 二審逆轉判28年

但台南高分院有不同看法,認為趙偉志從學生時期開始就對爆裂物有高度興趣,長年研究蒐集資料,甚至曾少量製造火藥自娛,無法直接證明他在製造炸彈當下就已具有供犯罪使用的意圖,因此撤銷一審部分認定與量刑。二審依非法製造爆裂物罪,以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改判趙偉志合併28年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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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