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陸與女友闕沐軒涉違《個資法》一審判6月 不服判決將上訴
藝人王大陸閃兵案纏身,如今又因涉個資法案件遭判刑。新北地方法院昨(22)日一審宣判,認定王大陸與女友闕沐軒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均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王大陸透過辯護律師發表聲明,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認為內容與事實不符,將提起上訴。
王大陸除先前被控花360萬元找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偽造體位證明逃避兵役外,另因替闕沐軒追討遭詐騙的400萬元,找人查詢個資,涉犯個資法。新北地院22日針對此案一審宣判,認定王大陸與闕沐軒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均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責任編輯/周瑾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