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貪認罪哭求減刑 二審維持判刑4年6月
勞動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霸凌基層公務員遭撻伐,任內還疑似圖利廠商、侵占公物禮品,一審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她4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上訴後,高等法院今(16)天上午宣判,刑期仍維持4年6個月,褫奪公權部分則改判2年。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馮康蕙
勞動部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因霸凌基層公務員遭撻伐,任內還疑似圖利廠商、侵占公物禮品,一審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她4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上訴後,高等法院今(16)天上午宣判,刑期仍維持4年6個月,褫奪公權部分則改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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