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龍」張錫銘爭假釋 二審大逆轉改判敗訴
犯下多起擄人勒贖與殺人重案的「惡龍」張錫銘,入獄將近20年,他自認在獄中表現優異,沒有任何違規紀錄,提出大約20次假釋申請,都被矯正署駁回。
因不滿遭拒,張錫銘提起行政訴訟,一審高等法官認為,矯正署提交的假釋報告,「被害人或遺屬意見」沿用舊數據,資訊不全、有明顯瑕疵,判定張錫銘部分勝訴,但沒有直接判准假釋,讓張錫銘的自由之路開啟一線曙光。
矯正署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結果逆轉,認為尚未釐清被害人及遺屬意見就作出判決,程序有問題,改判張錫銘「敗訴」,並要求案件發回重新調查,也讓張錫銘假釋之路遙遙無期。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