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鍘除名!李貞秀接受處分、不提訴訟 駁斥「願以辭職交換利益」說法
民眾黨今(13)日在中評會上決議開除李貞秀黨籍,她也因此失去不分區立委身分。稍早李貞秀發布聲明,稱接受處分、不提訴訟,但嚴正駁斥不實指控,透露黨主席黃國昌7號就要求她公開宣布辭職,而今日所稱「自願以辭職交換利益」之說法是完全背離事實,指控中評會未完整呈現她的關鍵說明。
民眾黨中評會今日下午宣布開除李貞秀黨籍,認為她嚴重影響黨聲譽、破壞黨內和諧、連續性違紀,甚至將「辭任不分區立委」作為對價,要求立委任期的兩年薪水當補償。由於李貞秀為不分區立委,被開除黨籍後,也喪失立委資格。
李貞秀稍早發布聲明,強調「接受處分、不提訴訟,但嚴正駁斥不實指控」,她表示不忍傷害民眾黨,更不願因此事件波及所有在台努力生活的陸配族群,同時也不願傷害一路提攜、給予機會的前創黨主席柯文哲。基於顧全大局,自己接受中央評議委員會之除名處分,且不會提出任何法律訴訟或仲裁。
不過李貞秀也指出,7號在距離她立法院總質詢不到一小時之際,包括黃國昌、周榆修、陳智菡、陳清龍等人,集體要求她總質詢結束後公開宣布辭去立法委員職務。她認為這並非正常黨內溝通機制,事前亦未經完整討論,而是在「高度政治壓力下的單方要求」,與今日所稱「自願以辭職交換利益」之說法,完全背離事實。
李貞秀稱自己立場始終如一,就是「不會拿台灣民眾黨一分錢,更不會拿柯文哲一分錢,也不需要任何職位安排」,且可受在場人員與相關紀錄檢驗。遺憾的是,她指出中評會的公開文件並未完整呈現她上述關鍵說明,致使社會大眾對事實產生誤解。
李貞秀也認為,自己身為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陸配出身之立法委員,始終心存感念。自進入立法院以來即已向黨內高層明確表達「堅持僅完成一個會期後即卸任」,是為避免政治紛擾影響她深愛的民眾黨;「堅持必須完整做滿一個會期」,是為向社會證明陸配立委具備充分問政能力與正當性。她強調這不只是個人政治選擇,更是一份對制度與族群的責任。
最後,李貞秀強調,選擇在此刻承擔所有政治後果,是為了讓紛擾止息,但同時強調可以接受處分,但不能接受不實指控、可以退出政治位置,但不能放棄人格清白,「歷史終將還原真相,社會自有公評」。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