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柯文哲案新聞稿跟判決書有關鍵不一樣的地方 黃國昌要北院說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的一審判決書昨(11)天正式公開,認定210萬元是收賄證據,不過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指出,台北地方法院的新聞稿,跟判決書有出現「關鍵不一樣」的地方,要北院加以說明。同時黃國昌也指控,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證詞被偽造的部分,「北院一句都沒提」,讓他很驚訝。

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被重判17年,法官認為,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透過7人匯款210萬至民眾黨政治獻金,且顯示柯文哲知悉並收受這筆210萬元,因此認定和京華城案有對價關係,構成收賄犯意。

隨著一審判決書出來,民眾黨主席黃國昌表示,當初北院的新聞稿認定柯文哲跟沈慶京有默契合意的「一抹微笑」,在判決理由中竟然完全都沒有了。他質問,「大家很懷疑,當初北院的新聞稿自己捏造的?還是新聞稿出來後遭到社會排三倒海質疑,然後在判決理由偷偷改掉?」

黃國昌指出,法院在宣判的時候,判決書應該已經製作完成,怎麼會有新聞稿跟判決理由出現「關鍵不一樣」的地方,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恐怕要由北院加以說明。

至於柯文哲施壓司法的問題,黃國昌反問「為何台灣的司法這麼不讓人民信任?」他也指控為什麼法院在判決理由針對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證詞被偽造的部分,「竟然一句都沒有提?」他認為,法官似乎對於檢調偵辦過程中的違法濫權,甚至涉及到明確的犯罪行為,一句話都沒有,讓他非常驚訝。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