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業客運「二度輾壓」輾死東海女大生 司機一審判4年6月

巨業客運施姓司機輾斃東海女大生,一審判4年6月。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台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去年9月行經路口時,不慎撞擊並輾斃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司機遭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案子一審於今(31)日宣判,合議庭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施姓司機4年6月徒刑,可上訴。

回顧案情,去年9/22晚間九點多,2名20多歲的東海大學女學生過馬路,卻因司機視線死角、未落實路口停讓,學生們遭轉彎的公車撞上,其中林姓女大生被捲入車底。當時施姓司機為了避免輾壓林女,又把車往前移動,沒想到林女被壓到,另一名受傷的女學生趕緊叫司機停車,司機倒車卻又壓到林女,最終林姓女大生傷重不治。

東海女大生遭公車撞倒、輾壓致死。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死者家屬認為,司機有「二度輾壓」行為,應以殺人罪論處,但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難以證明施姓司機具有殺人故意,仍依檢方起訴的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