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兒剴剴遭惡保母虐死 生母「從未照顧一天」求償800萬

惡保母姊妹劉采萱、劉若琳虐殺1歲多的男嬰剴剴,二審維持重判,但在這起事件中,剴剴生母也備受爭議,她於110年因囚禁小三凌虐餵食毒品遭到羈押,但法院讓她交保把剴剴生下之後,她竟棄保潛逃3年,把剴剴交給外婆養,完全沒盡到母親責任,卻在剴剴被惡保母虐死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保母姊妹、兒福聯盟及社工求償新台幣800萬元。

生母生下剴剴後交外婆照顧 棄保潛逃3年被逮

剴剴生母留著一頭及腰長髮、打扮時尚,但她1歲多的兒子剴剴,卻被惡劣保母姊妹劉采萱、劉若琳殘忍虐殺,全身體無完膚。據了解,當時劉姓女子生下剴剴後就人間蒸發,把孩子丟給外婆,但外婆無力撫養,於是交給兒福聯盟介紹的保母照顧,不料僅100多天就無辜慘死,即便孩子死了,被通緝的生母還是沒有露面,直到因棄保潛逃三年落網才現身。

曾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遭駁 生母又出招

不過劉女在被逮後並不低調,反而大動作先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元,北檢打臉,認為剴剴出生後她完全未盡到母親責任,沒有資格及理由申請遺屬補償金,駁回申請。但身為母親被這樣評斷,劉女不但沒有停下腳步反省,反而又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保母姊妹、兒福聯盟及社工陳尚潔求償新台幣800萬元。

非本案律師包盛顥指出,剴剴生母主張被告社工通報異常、偽造訪視紀錄,對被害兒童之死應負責任,兒福聯盟為社工雇主應負民法連帶賠償責任,不過根據檢方調查,生母於被害兒童出生後,就將其交給外婆照顧,自己未盡照護責任,最終導致幼童出養,進而遭虐死,對於生母主張損害賠償及精神慰撫金,法院恐怕未必會准予請求。

29歲剴剴生母 涉嫌聚眾凌虐餵毒和囚禁小三

剴剴生母劉姓女子才29歲,110年涉嫌聚眾凌虐餵毒、囚禁小三,不過當年因為臨盆躲過聲押,她卻選擇棄養,棄保潛逃賠上兒子的性命,儘管求償是她的權利,但仍無法避免輿論對失職母親的嚴厲撻伐。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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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李若慈、楊文豪 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