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貪消防署長黃季敏收賄遭判55年8月 北檢深夜拘提發監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收賄遭最高法院判55年8月定讞,北檢深夜拘提發監。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涉收賄、圖利等案,最高法院今(26)日駁回其中7罪上訴定讞,刑期合計55年8月,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北檢晚間簽發拘票,交由北機站調查官前往黃季敏住處拘提到案。

北檢表示,本署將依程序發監執行,落實國家刑罰權並維護司法正義。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