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簽署「對等貿易協定」 美豬關稅第3年起減半、稻米配額未調整
行政院鄭麗君副院長偕同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楊珍妮總談判代表,率領經濟部、農業部、衛福部等我方談判團隊,在美東時間2月12日於美國華府與美國貿易代表葛里爾(Jamieson Greer)大使率領的美方談判團隊,就「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簡稱ART)」達成共識,並與葛里爾大使、美國商務部長盧特尼克(Howard Lutnick)共同見證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TECRO)俞大㵢大使、美國在台協會(AIT)華盛頓總部藍鶯執行理事完成「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簽署。
兩份文件簽署後,正式確立我國對等關稅及232關稅相關優惠待遇,接下來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併送臺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
行政院台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指出,談判完成6大目標,一,爭取對等關稅及232關稅最優惠待遇,提升台灣產業國際競爭力;二,確保糧食安全與軍工韌性;三,守護民眾健康,以科學證據對齊國際規範;四,優化台美經貿體系,提升經商便利與透明環境;五,共同合作經濟安全,建立可信賴的產業供應鏈;六,增進雙向投資,確立台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
行政院指出,台灣進一步爭取到共計2072項輸美產品可豁免對等關稅,當中包含蝴蝶蘭、茶葉、芒果、觀賞蛙等,輸美只需課最惠國待遇(MFN)稅率,占台灣輸美產品適用對等關稅總項數(10264項)的20%,達1/5原需要課徵對等關稅的輸美產品,未來不用再多加徵對等關稅;若從出口值來看,豁免對等關稅產品2024年輸美金額約99億美元,占台灣適用對等關稅產品輸美金額36%。
農產品方面,外界關注的稻米,政院說,美方要求台灣全面開放市場,但談判團隊堅守「糧食安全」原則與美方磋商談判,確保27項主要農產品不降稅,包括「稻米及米製品、雞肉、牡蠣、蛤、鳥蛤、赤貝、大蒜(生鮮或冷藏)、乾紅豆」等攸關糧食安全的項目不調降進口關稅、維持原稅率,同時維持稻米及米製品、大蒜及乾紅豆的關稅配額(TRQ)未變動。
我方也爭取15項豬肉產品進口關稅第3年調降至一半(第3年調整至稅率6.3%—10%),31項農產品調降至特定稅率(包含鴨肉10%、鵝肉10%、鮮葡萄10%、橙及寬皮柑10%等),其中豬肉部分我國內需求量大,且國產豬肉市占率88.4%,因此預估進口美國豬肉將主要與加拿大、丹麥產品競爭。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臺美對等貿易協定」不只為促進臺美雙方貿易平衡、建立互利互惠的經貿體系,更能進一步打造以科技創新、供應鏈韌性與經濟安全為核心的「臺美高科技戰略夥伴關係」,形塑「臺灣加美國」的供應鏈新布局,確保民主陣營的科技領先、經濟繁榮與和平穩定。
美方對我調降稅率將在完成其國內程序後於美國聯邦公報發布生效,行政院將依《條約締結法》相關規定,儘速將對等貿易協定函請立法院審議,函送同時將併送美東時間1月15日簽署的臺美投資MOU,籲請國會支持通過,為臺美經貿戰略夥伴關係開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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