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託兒保管「260萬」返國討錢不成提告 小兒子涉侵占遭判2年8月
一名婦人日前出國旅遊前,將裝有260萬元現金的LV手提袋交由小兒子保管,不料返國後小兒子卻表示已將錢挪用投資房地產,還說「就當投資我」,媽媽一氣之下一狀告上法庭。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對話紀錄及大兒子證詞等事證,認定侵占罪成立,判處小兒子2年8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兒一度辯稱「只有80萬」 母子撕破臉對簿公堂
2024年年底,婦人計畫出國5天,詢問兩個兒子是否能協助保管現金260萬元,大兒子表示住處沒有守衛,小兒子則說有,因此媽媽將裝有260萬現金的精品手提袋交由小兒子保管。
婦人返國後向小兒子催討,卻遲遲未能取回,小兒子辯稱提袋內僅有80萬元,媽媽憤而提告。小兒子在法庭上強調是金額不同才不敢歸還,婦人則確認交付兒子保管的就是260萬。
對此,有民眾認為,母子之間為了金錢對簿公堂,也算是給兒子一個教訓;也有人覺得畢竟是自己的孩子,告到判刑的程度感覺有些誇張。
非本案律師陳頂新表示,兒子受託保管媽媽的財務,但未經媽媽同意擅自挪為己用,確實成立刑法335條的侵占罪。
採證大兒子證詞、母子對話 依侵占罪判2年8月
法官採證母子對話紀錄後,認為小兒子曾坦承動用袋內現金拿去投資,並對母親表示「就當投資我」,再結合大兒子證詞等資料,認定侵占260萬元的事證明確。台中地方法院考量,被告始終否認犯行,雙方未能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判處2年8個月徒刑。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林書弘、王英章 責任編輯/周瑾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