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婦悶死照顧50年腦麻癱瘓兒遭判2年半 賴清德批示同意特赦
台北市一名81歲的劉姓婦人,照顧重度腦麻的小兒子長達50年,但因全家人陸續確診隔離,婦人擔心重病不能繼續照顧,於2023年5月加工自殺悶死親生兒子。法院判處婦人有期徒刑2年6月定讞,但外界建請總統特赦,今(12)日總統府正式宣布,賴總統批示特赦劉姓婦人,免除發監執行。
總統府公告,總統賴清德總統今日依據憲法第40條及《赦免法》第3條前段規定,批示同意特赦劉姓婦人,免除發監執行。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總統審酌法律要件與犯罪動機後,認為本案屬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悲劇,情堪憫恕,決定以「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
劉姓婦人長年照料極重度身心障礙兒子,承擔照護責任逾五十年,民國112年間她確診新冠肺炎,身心狀況急遽惡化,在面臨年老力衰無力照料重障兒的高壓處境下,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家庭悲劇。經司法審理,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全案已於115年1月16日定讞。
由於本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廣泛同情,審理法院及多位立委均建請總統衡酌特赦;《赦免法》主管機關法務部亦認為,綜合本案情節,已無實際執行刑罰之必要。總統在審慎考量案件法律要件、犯罪動機與整體情狀後,認為劉姓婦人雖涉犯重大罪名,但其行為是長期照顧重擔下的極端悲劇,情堪憫恕,決定對守護病兒的年邁老母採取「免刑不免罪」之特赦方式,以回應個案人道處境,也彰顯政府對司法困境的補位機制。
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