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瑩毒駕拖行清水所長劉宗鑫奪命 一審判處「死刑」
2024年9月30日,新北市土城一名毒駕女子陳嘉瑩拒檢拖行警察,還惡意衝撞護爛,導致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殉職。可陳嘉瑩開庭時拒認殺人罪,更狡辯稱「以為一開車所長就會放手」。全案件由國民法官參審,今(11)日下午一審判決出爐,法官判處陳嘉瑩「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回顧整起案情,劉宗鑫當時在新北土城金城路和裕民街路口攔查一輛違停轎車,沒想到陳嘉瑩因毒駕拒檢,為了甩開抓著車門的所長,竟然猛踩油門,拖著警察衝撞護欄,導致劉宗鑫當場失去呼吸心跳,傷重不治殉職。
陳嘉瑩犯案後竟頭也不回加速逃逸,隨後棄車躲到三峽朋友家,警方出動大批警力,火速在2小時內將人逮捕。經過檢驗,陳嘉瑩當天體內有3種安非他命,連依托咪酯都呈現陽性反應。
法庭上法官問殺人罪認不認罪,陳嘉瑩當庭狡辯說那是意外,稱「以為開車之後警察就會放手」,還說沒有聽到撞護欄的聲音,拒絕認罪。她的辯護律師更說「陳嘉盈沒那麼十惡不赦、可以教化」,還求法官能讓她的兒子有機會感受到母愛。死者家屬情緒激動,當庭下跪求法官判死,而最新判決結果出爐,陳嘉盈被判處死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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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施佳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