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第二階段稽查校園營養午餐團膳 3業者未改善遭裁處

衛福部食藥署今(4)日公布114年度供應校園午餐團膳業者第二階段稽查結果,查核過程中,有部分業者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相關要求,在限期改正後仍有3家業者複查未完成改善,已由地方衛生局依法裁處。

食藥署表示,配合學校開學時間,稽查分2個階段進行,針對全國供應校園午餐的團膳業者進行環境衛生稽查及抽驗。第二階段共稽查283家次業者,查核發現部分業者在作業環境衛生方面有缺失,例如作業區牆面、地板或天花板未保持清潔等。

食藥署指出,經要求限期改正後,多數業者複查已合格,但仍有3家業者未完成改善,由衛生局依法裁處。其中裁處金額最高者為新竹縣一間食品公司,因地板濕黏不潔、設備有油垢及工作檯面不潔等缺失,被裁處12萬元。

台視新聞/李承庭 責任編輯/周瑾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