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隨機傷人嫌依「傷害罪」移送遭疑太輕 黃偉哲:須由檢方偵查認定
台南市南區金華派出所前方路口昨(3)晚發生隨機傷人事件,29歲陳姓嫌犯已在警方戒護下移送地檢署。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市府已第一時間探視傷者與家屬,後續不論在法律諮詢、必要的協助與關懷上都會全力相挺,並已請社會局介入提供支持;至於外界關注「嫌犯目前以傷害罪移送是否太輕」的疑問,黃偉哲也回應,後續要由檢察官偵查後依法認定。
黃偉哲說明,雖然目前是以傷害罪移送,但檢察官完成偵查後,將依偵查結果決定以何種罪嫌起訴。黃偉哲提到,案件情節仍涉及多項事實面判斷,例如使用的器具、攻擊方式與受傷部位等,都可能影響刑事偵查的法律評價,因此仍須尊重司法、偵查不公開。
黃偉哲指出,因普通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須尊重被害人在法律上的意願與權利;若涉及重傷害罪或殺人罪等情形,則屬公訴罪,仍應由檢察官偵辦並依法判定。
趕赴醫院探視傷者 黃偉哲:市府將提供法律協助、生活支持
黃偉哲表示,昨晚得知事件後立即趕往醫院探視傷者,並向傷者與家屬表明市府會全力支持。黃偉哲說,市府除在第一時間表達關懷,也尊重傷者在法律上保護自身權利所需採取的措施,若後續有法律協助需求,包括法律諮詢、聘請律師或提起訴訟等,市府都會提供必要支持。
此外,由於傷者與家屬在生活上可能需要協助,黃偉哲表示,已請社會局及社工介入關懷,必要時也會提供慰問金與生活支持,後續將視傷者復原狀況及醫院評估,提供相應的協助,盼傷者早日康復、生活回到正軌。
責任編輯/周瑾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