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保母姊妹虐死剴剴!高院駁回上訴 二審維持無期、18年刑期

惡保母姊姊劉彩萱。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1歲男童剴剴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虐死,一審劉彩萱被判處無期徒刑、劉若琳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高院二審時,劉彩萱還曾經鞠躬道歉,表示會請律師與剴剴家屬談賠償。今(27)日上午高等法院宣判,仍維持一審原判,並自2月1日起延押2個月。

剴剴案今日二審宣判,判決結果上訴駁回,台灣高等法院行政庭長王屏夏表示,高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原審法院並沒有偏見預斷或者偏頗不公的情形,原審判決也沒有維護或不當,因此駁回檢察官以及被告2人的上訴,維持原審所判,劉彩萱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處有期徒刑18年的結論。

此外,被告2人羈押期間即將於今年1月31日屆滿,合議庭認為仍然有羈押的原因以及必要,因此裁定自115年2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本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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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