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SIM卡先跑警局挨批「3擾政策」 NCC:將和電信業者開會
為了打擊詐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底修正《電信事業提供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即日起電信三雄實施「史上最嚴格」的換補SIM卡措施,若SIM卡需補發必須出示舊卡,如果舊卡遺失,就得先取得遺失證明後才能補發,遭轟根本是擾警、擾民、擾業者的「三擾政策」。NCC對此回應,新制並未要求民眾必須至警局報案,今(2)天下午將和電信業者開會釐清。
SIM卡轉移至新手機 須出示新機購買證明
NCC出手管控手機SIM卡,去年9月修正相關指引,就怕成為詐騙集團犯案工具,即日起民眾若到電信門市想將舊手機SIM卡轉移至新手機,須出示新手機的購買或贈與證明;若SIM卡壞掉要換卡,也須出示雙證件以及舊的SIM卡才能換;但如果SIM卡遺失了想補發也得拿出證明,民眾恐怕得先到警察局取得SIM卡的遺失證明後,再持遺失證明到電信門市補發SIM卡。
SIM卡遺失補發須先報案?打詐新規惹民怨
民眾無奈嘆,這樣等於繞了一大圈,時間上也一定會拖很久,如果有重要通知因此沒收到會很麻煩,認為應該有更好做法,也有人表示可以理解是為了保護民眾,不讓詐騙集團做違法的事,但要先報案確實有點不方便,各有利弊。就連基層警察也坦言,這項措施會導致派出所基層警力耗費大量時間處理「非刑事案件」的報案證明。
不只民眾和基層員警覺得困擾,有電信業者透露,客人手機不見來買新手機、補發新SIM卡,只能叫他先去派出所報案再來,也擔憂門市第一線人員恐會和民眾產生衝突。不過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黃天陽說明,這項措施的目的,只是希望申請人能有一個出示證明的資料,並不限於只有報案,不希望會因此影響到民眾,因此今天下午會與業者一起,再針對實務上要出示證明的各種情境進行解釋與釐清。
另外,其他打詐相關新制也包含,初次申請電信服務者須即時拍照留存影像,一般用戶簡訊每門號發送量單日50則為限,申請門號換號6個月內最多2次,避免門號被當成詐團人頭帳戶,只是打詐同時如何兼顧實務操作,還有待NCC和電信業者進一步溝通討論。
台北/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