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4個月 鄭亦麟300萬交保凌晨步出法院

鄭亦麟完成交保手續,今凌晨步出法院。圖/台視新聞

涉及綠能收賄弊案、被外界稱為「小英男孩」的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在被羈押禁見4個月後,台北地檢署26號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求刑14年,北院傍晚開接押庭,鄭亦麟承認收賄、洗錢罪,法官諭令以300萬元交保,今(27)天凌晨鄭亦麟在親友陪同下,完成交保手續步出法院。

鄭亦麟完成交保手續。圖/台視新聞

鄭亦麟現年34歲,頂著台大經濟系畢業,英國倫敦大學碩士的高學歷光環,早早就進了民進黨智庫,是前行政院長林全的學生,也是離岸風電的開發推手。27歲就被提拔上經濟部綠推中心的副執行長。

檢調追查發現,東煒建設為了發展AI數據中心、需要大量電力,想爭取更多饋線容量,找上鄭亦麟協助施壓台電,並以「顧問費」的名義行賄198萬,贓款還刻意匯入人在國外的鄭亦麟弟弟帳戶。

檢調8月搜索時,鄭亦麟回嗆,「知道我背後是誰嗎?我要找律師!」發現檢察官表情沒有反應,他配合交出2支手機跟電腦,但被檢察官識破關鍵被監聽的手機不見蹤影,透過科技設備定位,發現就在住家樓下,懷疑鄭亦麟滅證,因為手機掉落處正上方就是他的住家窗戶。

所幸手機沒摔壞,裡面的通聯紀錄與相關事證已全被掌握,成為關鍵證據之一,北院裁定鄭亦麟收押,檢方26日偵結起訴,對鄭亦麟依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及洗錢等罪提起公訴,具體求刑14年,他的父母親和弟弟,一家四口也都被認定為共犯,求刑2年。

法院隨後召開接押庭,鄭亦麟對收賄、洗錢部分認罪,法官諭令3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同時接受科技監控。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視新聞/綜合報導 責任編輯/網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