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育兒 「育嬰留停津貼」有條件增至7個月

勞動部啟動《就業保險法》修法,除了刪除投保年齡上限,也將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雙親各自領6個月,再增加1個月。不過,有民團指出,實際受惠的家庭恐怕少之又少。

保障高齡就業 就保法修正草案逾65歲可加保

依勞動部現行規定,撫育同一名子女的雙親,依法提供各自最長6個月的育嬰留停津貼,未來將增訂只要是同一名子女的雙親,雙親各自領滿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後,後續的育嬰留停期間,可以再多領1個月的津貼,希望能促進家庭內性別分工平等,鼓勵雙親共同擔負育嬰責任。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1個月。圖/台視新聞製圖


對此,民眾樂觀看待,認為生孩子本來就需要照顧,不過,中央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楊文山點出,中小型企業可能沒有這種資源來做這樣的安排。

有民團也認為,實際受惠的家庭恐怕少之又少,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說,真的請育嬰假的比例,並沒有做任何統計,有學者研究推估,實際上請育嬰假的家長其實非常非常的少,女性大概不到五成,男性又更低,可能不到一兩成。

修法縮短請領失業給付等待期 14天改為7天

勞動部另外也研擬,將現行失業給付等待期,由14天縮短為7天,以及擴大加保年齡,刪除65歲投保年齡上限的規定,新制上路後成效如何?還有待觀察。 

勞動部研擬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圖/台視新聞製圖

台北/李承庭、黃聖權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