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男「偷避震器插鐵軌」 4分鐘後普悠瑪經過險釀災

台中一名洪姓男子今年5月偷走修車廠的4支汽車避震器,隨後跑到一處鐵路平交道,將避震器插在鐵軌上,離譜行為全被路過民眾發現,並趕緊移除。沒想到事發後4分鐘,果然就有一輛普悠瑪自強號通過,險些發生出軌或翻覆的重大事故。案件經法院審理,判處洪姓男子有期徒刑2年、監護1年,仍可上訴。

台中男偷避震器插鐵軌上 險害普悠瑪出軌!

台中清水濱海路上的平交道,今年年中有人把避震器插在鐵軌上,險些釀成火車出軌,事件發生在5月4日清晨5點多,洪姓男子騎腳踏車來到修車廠,偷走4支店家準備丟棄回收的汽車用避震器。

男子先在清晨5點偷4支避震器。圖/台視新聞製圖

兩小時後他再度現身,竟將避震器插進軌道後隨即落跑,好在當時有路過民眾發現並立即移除,才沒有讓4分鐘後經過的普悠瑪號發生出軌或翻覆的重大意外。

鐵路警察大甲派出所所長周嘉松表示,5月7日將洪嫌逮捕歸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及竊盜罪嫌移送。

男子在早上7點多,將避震器插進鐵軌軌道。圖/台視新聞製圖

男竊盜判拘役40天 妨害火車行駛安全判2年、監護1年

經法院審理及醫院鑑定報告認定,洪姓男子雖有相關病史,但其竊盜行為及危及火車與乘客生命安全的舉動,不僅無法減刑,還須從重處罰。

台中地方法院庭長黃玉琪表示,被告無視大眾安全,險致火車翻覆,且先前有多項前科,素行不佳,不適用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之規定。

儘管洪姓男子坦承犯行,但再犯風險高,法院除依竊盜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外,另就妨害火車行駛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並施以監護1年,要求其為自身行為付出代價。

※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台中/江鎮祥、黃致堯 責任編輯/蔡尚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