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 監院罰374萬、沒入5579萬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違反政治獻金法,遭監院處罰鍰374萬元、沒入5579萬元。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監察院今(19)日公布「113年總統、副總統選舉擬參選人柯文哲、吳欣盈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查核報告,因違反政治獻金法,對柯文哲裁處罰鍰新臺幣374萬元、沒入5579萬3888元,吳欣盈免罰,簽證會計師端木正移付懲戒。

監院說明,該案的查核範圍,是針對柯文哲設立政治獻金專戶於112年5月20日起至113年2月12日止,在可收支期間之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申報。至於柯文哲於111年底在法定可收受政治獻金期間前收受林姓等3人之政治獻金、柯文哲代收多筆他人捐贈台灣民眾黨之政治獻金、木可公司代收政黨YT頻道抖內等涉有違反政治獻金法之爭議,均行另案辦理。(監院新聞稿全文

責任編輯/洪季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