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提普發現金1萬元 修法後估最快8月可領
由於去年度稅收超徵創新高,國民黨主張全民普發現金1萬元,並提案修正《預算法》,稅課收入達到當年度預算數的百分之120,應普發現金、還稅於民。立法院財委會今(10)日舉辦公聽會,主計長陳淑姿表示,若特別條例通過,普發現金需要3個月的行政程序。但財政部提出3大理由,反對「還稅於民」常態化,強調稅收優於預期,不代表財政賸餘。
反對「還稅於民」常態化 財政部提3理由反對
普發現金1萬元,最快8月就能領到,但發與不發,專家學者有不同意見。尤其國民黨主張修正預算法,將超徵的稅收還稅於民「常態化」。對此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認為,若將超徵的稅收用來減少舉債還債,債務還是繼續增加的話,「代表稅收雖然有超徵,還是不足以因應政府支出所需,我覺得這個是債留子孫。」
就怕債留子孫,財政部也拋3大理由反對,首先,稅收超徵並非全部歸劃中央,而稅收優於預期,也不代表財政賸餘,並且也已有法治可循,主計總處也表態,收支賸餘仍應優先用於償債,或留供因應未來重大政事支出,不宜將普發現金納入預算法,常態性辦理。
也有學者認為,超徵的稅收發點錢還給人民,沒什麼大不了。政大經濟學系兼任教授林祖嘉指出,「這一次因為超徵這麼多,財政收入其實足夠健全的話,發放現金不是太離譜的事情。」
普發現金常態化立院攻防 財政部憂債留子孫
而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普發現金是全民受惠,不是濫發錢而是它有一定的經濟成長效應。」
台大法律學院教授柯格鐘則認為,「其實如果你來問我的話,我當然還是會很支持啊,因為發錢給我,債務是未來子孫的錢,多稅收超徵的話,原則上應該是要盡量去還債。」
台北/呂欣玫、劉醇唯 責任編輯/黃靜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