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黃麟凱槍決伏法 教誨師曝2關鍵難教化

時隔1751天,法務部再度執行死刑,死囚黃麟凱16號晚間10點02分在台北看守所內伏法,法務部強調,槍決合憲合法,曾經輔導過黃麟凱的教誨師也說,他屬於冷血類型的死刑犯,不覺得自己所犯的罪刑是錯誤的。

軍人黃麟凱2013年因分手被催討盜領的20萬,以童軍繩狠心將前女友和她的母親勒斃,從一審到更一審,三度被被依強制性交、殺人等罪判處死刑,並被最高院駁回上訴,2017年7月宣布死刑定讞,在2025年1月16日晚間10點03分槍決伏法。

法務部說明執行槍決原因,認為黃麟凱屬於犯罪情節最嚴重,且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不須提出非常上訴,並排除精神障礙。

曾經輔導黃麟凱的教誨師黃明鎮今(17)天出面受訪,被問到黃麟凱教化的可能性時,他表示,台北看守所有團體輔導,也有個別輔導,但看起來黃麟凱沒有太多的心意想要接受類似深入的禱告等等,好像對這些事情沒有很大的興致。

黃明鎮說,死刑犯歸類為2種,一種是對自己所犯感到痛苦,像劉煥榮等人,自己也覺得很不應該,而黃麟凱屬於冷血類型的,他不覺得自己所犯為錯誤行為、未深入探討,以至於有些時候他們沒有太多機會去翻轉自己的生命,裡面的殘暴、憤怒、埋怨等等促成他今天殺人的誘因。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