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長的4.5H 黃麟凱傍晚才知槍決一語不發

殘忍殺害前女友媽媽,再埋伏性侵殺害前女友的死囚黃麟凱,16日槍決伏法。圖/台視新聞(資料畫面)

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16日晚間10點02分在台北看守所內執行槍決。2013年,他因為分手被催討盜領的20萬,殺死前女友跟她的媽媽。法務部強調槍決合憲合法,而且最高院5名法官一致決判死。伏法後,黃麟凱20號將火化樹葬。

勒殺2人 黃麟凱冷血無悔意

在監獄中,曾經輔導黃麟凱的教誨師黃明鎮直言,他屬於很冷血的死刑犯,不覺得自己做的事情怎麼樣。自始至終,不覺得盜領前女友20萬現金是錯誤的行為,而且在監獄內不斷合理化自己的犯行,毫無悔意。

法務部強調,黃麟凱殺2人符合聯合國人權兩公約的最嚴重犯行,而且不符合非常上訴要件又合憲。37名死刑犯中,黃麟凱是法官一致決,一審、二審、連更一審的5名法官都判處死刑,2017年判決定讞,是唯一符合所有條件的人,所以執行槍決。

留一封信 注射2管麻藥死囚黃麟凱一槍伏法

黃麟凱到傍晚才知道要被槍決,行刑前的4個半小時,一句話都沒多說,上刑場後,最後一餐吃了將近1小時,一隻雞腿只咬了一點點,高粱酒啜了一小口,抽了一支菸,留下遺言給親人。

注射2管麻藥之後,10點02分執行槍決,20號將火化樹葬。成了憲法法庭判決死刑合憲後的第一槍,也是賴政府首度執行死刑。

台北/李若慈、陳冠旻 責任編輯/陳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