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奴注意! 明年1/1起「家貓須辦理寵物登記」 違者最高罰1萬5

農業部增列貓隻為需寵物登記,明年1/1起開始辦理。圖/翻攝自Pixabay

養貓的飼主注意了!農業部表示,明年1月1日起將貓納入「應辦理登記寵物」,並給予貓飼主1年緩衝期,115年1月1日起,若飼主未依規定為貓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者,將處以新臺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得限期改善;若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近年國內家貓數量逐年增加,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自110年起,貓隻新登記數每年明顯增長且已超過犬的新登記數,為強化國內貓隻源頭管理,農業部修正「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將名稱改為「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114年1月1日起生效,將貓納入應辦理登記寵物。

農業部呼籲,如家中有尚未完成寵物登記的犬隻貓隻,請儘速攜帶至各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或各地寵物登記站辦理晶片植入及完成寵物登記,另完成寵物登記後可使用手機或電腦登入飼主專區(網址:https://www.pet.gov.tw/Web2/landing.html)查看名下所有犬貓寵物身分證相關資訊。

若家貓不慎走失,有先植入晶片並辦理寵物登記者,經拾獲掃描晶片即可馬上通知飼主領回,將可提高走失貓隻尋回機會。

農業部也說明,現在辦理寵物登記不需要同時施打狂犬病疫苗,查寵物登記管理資訊網登錄登記資訊時已不需登錄狂犬病疫苗施打資料,飼主僅需完成家貓的晶片植入及寵物登記作業即可。

責任編輯/陳盈真